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不是认定产品同类的唯一依据——福建高院判决越远公司诉维多利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深圳知识产权律师团队网

  裁判要旨   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从产品类别和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两个方面判断。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近似,主要依据产品用途判断,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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