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吴律师联系方式: 手机/微信:13699891697(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添加好友) QQ/微信:534766418 座机:0755-88981188 传真:0755-88981199 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金融街一号弘毅大厦8C
2013年3月28日 下午11:38 沙发
您好!我设计的一套大型展销会约7000平米的全套布展装修方案,被展会主办方未给任何报酬的情况下全部使用,我多次与主办方联系,但都不予理睬,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2013年3月28日 下午11:39 1层
@陈先生 如果您设计的布展装修方案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则您可以依据著作权法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支付适当的使用费作为赔偿。如果上述布展设计方案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则您可以尝试主张商业秘密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适当的使用费。
2013年3月29日 下午10:26 板凳
我有一项发明专利,被某单位窃用,我想找这方面专家代理。
2013年3月29日 下午10:28 1层
@李基 您好,您可来电或来信进一步介绍具体情况。
2013年3月29日 下午10:30 地板
请问:我父亲有一个化工工艺改进的技术,该技术依附于其他化工生产链上,效益巨大。之前在和一家公司谈判的时候,想要合作提供技术使用权,并且获得分红,但是合作没有达成。然而那家公司得知有这样一个技术,私自使用。这个技术已经申请专利,并且专利年费什么的都是在定期缴纳。去公司协商的时候,他们不承认使用了技术。因为这个技术的侵权已经不止一家,所以第一个案子一定要稳妥打赢才能确保以后专利不被侵权。我想知道这样的案子应该如何取证会有更大的把握,是不是有所谓的取证倒置,您那里是否有擅长这样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望回复或邮箱详谈。
2013年3月29日 下午10:31 1层
@林雪霖 根据您所述情况可知,涉案专利属于方法专利,而对侵犯方法专利提起维权之诉,最重要且最难之处在于取证。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因此,如果您所述的化工工艺生产的产品是一种新产品,则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未使用涉案专利的举证责任;但是,如果您所述的化工工艺生产的产品不是一种新产品,则原告仍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第二种情况下,原告可以申请法院保全证据。